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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销售假壮阳药,罚!

淀粉配上西地那非,竟成了壮阳类保健品。数百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诉陈某等三人和某民营医院消费欺...

淀粉配上西地那非,竟成了壮阳类保健品。数百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诉陈某等三人和某民营医院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二审有果,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在各自销售金额基础上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金,共168万余元。

2017年9月,陈某得知销售壮阳类保健品利润可观,便采购了西地那非原料,勾兑上淀粉加工成胶囊。陈某将6粒胶囊包装成一小盒,每10小盒包装成一大盒,零售价高达400元。陈某假冒某品牌保健品包装盒,在盒上印有“缓解性衰老”“增强性动力”等字样,还仿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正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增强可信度。陈某先后14次将假壮阳药销售给淘宝店主裴某、某药房负责人石某等人和某民营医院,非法获利8万余元。

2019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陈某等人案发。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年11月7日,陈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不久,某民营医院医生关某、药房主管朱某因犯销售假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某民营医院受到了行政处罚。裴某、石某因为主观故意不明显,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涉案违法行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常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张利国认为,在没有法定组织或机关提起诉讼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有必要对陈某、石某、裴某和某民营医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11月9日,该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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