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 的搜索结果,共1115条

周张成洗钱案——跨境转移贪污公款实施洗钱犯罪

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同案被告人倪乐菊(已判刑)教唆其姐姐倪乐平(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持续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下属的国有企业侵吞巨额公款。其间,被告人周张成在明知倪乐菊用于赌博的钱款为公款的情况下,仍通过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或联系赌场、地下钱庄提供银行账户,协助倪乐菊接收倪乐平贪污的公款,从国内转移到境外,金额合计人民币8 782余万元。

袁钢志洗钱案——地下钱庄实施洗钱犯罪

被告人袁钢志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外汇兑换业务,在上游客户报价的基础上,加价与下游客户进行资金兑换,从中加收手续费赚取差价牟利。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袁钢志在明知曾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从事走私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帮助曾某某等人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

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吴向东操纵期货市场案——以囤积现货影响期货行情等手段操纵期货市场

被告单位远大石化有限公司经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告人吴向东召集会议决定,于 2016年5月24日至8月31日,利用其实际控制的18个账户通过以市场价大量连续买入开仓的手法,将资金优势转化为持仓优势。同时通过直接购买、代采代持、售后回购等方式大量囤积聚丙烯现货,制造聚丙烯需求旺盛氛围,以反作用影响期货市场,跨期货、现货市场操纵PP1609价格。

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非法利用技术优势操纵期货市场

被告单位伊世顿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后通过被告人金文献在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期货公司)开设期货账户。2013年6月起至2015年7月间,伊世顿公司为逃避证券期货监管,通过被告人高燕、金文献介绍,以租借或者收购方式,实际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个法人期货账户,与伊世顿公司自有账户组成账户组,采用高频程序化交易方式从事股指期货合约交易。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

2011年3月30日,被告单位欣泰电气公司提出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因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条件而被证监会驳回。2011年至2013年6月,被告人温德乙与被告人刘明胜合谋决定采取虚减应收账款、少计坏账准备等手段,虚构有关财务数据,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定期财务报告中载入重大虚假内容。

江西“老庆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执行案——多措并举全力追赃挽损

2011年5月起,被告单位老庆祥公司经法定代表人章志雄决定,以预交“服务费用”享受更高养老服务折扣、赠送养老公寓免费居住时长、一次性获得年利返现等名义,以支付高息为固定回报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截至案发,共向78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9.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5.2亿余元。

沈阳“老妈乐”集资诈骗案——以“养老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3年8月,被告人金家福在沈阳市成立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妈乐公司”)。2015年10月,金家福招揽被告人梁闯、张岩等人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共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以发放传单、讲课和开会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谎称投资老妈乐公司即能在一定期限后获得高额回报,且能享受免费旅游等待遇,诱骗公众投资。

上海“阜兴”集资诈骗案——持牌私募机构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等人决定阜兴集团开展融资业务,使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价值、向社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并以高收益、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发新还旧,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以维持资金链。

“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

“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利用“e租宝”平台、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e租年享”、“年安丰裕”等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