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承兑汇票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工具,其按期承兑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然而,当承兑汇票逾期未承兑时,持票人该如何有效主张自己的权利呢?本文将根...
项目完工后,公司计划调整员工工作地点,但员工拒绝调岗且逾期未报到,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
“我们的员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了,为什么不能理赔?”这是某公司在被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告知不能进行工伤理赔时发出的疑问。 工伤保...
姐弟俩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法院判决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第三人代为清偿本金后,银行始终未就利息部分催要,9年后,二人发现被银行...
2012年,山西某饭店从某银行太原分行贷款1.5亿元用于装修改造,并以饭店主楼及相应土地作抵押,某某宾馆提供担保。在支付2560万元利息后,该项贷款于2015年6月逾期。2017年7月,某银行太原分行将山西某饭店及担保人诉至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赵 丽 本报实习生 张博图 “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24岁的债务人李森这样形容他找“咨询公司”进...
记者4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印发了6件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聚焦“一房二卖”、逾期办理产权证、违约金...
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系两种不同且可并用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在债务清偿前持续存在,债务人应继续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债权人请求将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信访人胡某某与景德镇某中学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2003年12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判令由景德镇某中学代为办理并向胡某某交付教师公寓房屋所有权证。同时由该中学支付逾期交付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景德镇某中学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
原、被告于2011年12月2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坐落于抚顺经济开发区杨帆路568庄园第106号楼3单元7层2号房,并于2012年2月12日支付全部购房款359212元。被告应于2012年10月31日向原告交付房屋。合同第九条约定,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