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间借贷凭证多种多样,有传统的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债权凭证,也有支付宝转款、微信转账等电子支付凭证。那么,仅凭聊...
新媒体时代,各种快捷简易的图片编辑软件盛行。转账图“骗”成为不法分子谋财新手段。浙江省温岭市的黄某经营着一家鞋店,2023年4月1日,一...
2019年12月,20位老年人与案外人张某某协商组团前往福建旅游事宜,张某某负责安排签订合同及对接,于某某作为老年人团体的代表,通过微信转账向其交付旅游费用。
2013年7月2日,郑某某、雷某以及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雷某向郑某某借款20万元,雷某以其名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013年7月3日,郑某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雷某支付了借款20万元。随后,雷某向郑某某提供了其与刘某某共同所有的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因雷某未按期还款,郑某某诉至法院,主张其对雷某和刘某某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酒泉市华美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为辣椒“华美105”的植物新品种权人。华美公司通过案外人王某向夏某某微信购买“华美105”种子,王某先后向夏某某及其妻子转账315000元,从夏某某处购得辣椒种子。经鉴定,上述种子与“华美105”品种基因指纹图谱带型一致,为同一品种。
【案例苑】 光明日报记者陈慧娟整理 近年来微信支付日益普及,人们通过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发生金钱往来已司空见惯。你是否想过,...
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11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
某培训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形式向杨某发放工资。后某培训中心通过某购物平台向杨某支付工资,杨某只能按照比例从某购物平台提取部分工资。杨某认为某培训中心存在通过某购物平台发放工资未征得其同意且未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杨某不服仲裁裁决,提出要求某培训中心支付未足额发放的工资14981.76元等诉讼请求。
近年来,新型支付手段极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交易,线上转账越来越便捷,在生活工作场景中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新型的支付手段也有...
本报记者 李娜 本报通讯员 曲涛 于思雨 收到“艳照”一张,定睛一看,主角竟是“自己”。伴随而来的还有恐吓信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