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的搜索结果,共887条

银行业积极探路ESG实践

自“双碳”目标提出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受到了广泛关注,ESG正逐渐成为一种公认的价值评估理念。“引入ESG发展理念,有助于商...

上海“阜兴”集资诈骗案——持牌私募机构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等人决定阜兴集团开展融资业务,使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价值、向社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并以高收益、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发新还旧,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以维持资金链。

“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

严荣柱贩卖、制造毒品、董胜震贩卖、运输毒品案——组织多人制造新型毒品甲卡西酮,向社会大肆贩卖,罪行极其严重

2016年春节后,被告人严荣柱、董胜震密谋由严荣柱制造甲卡西酮,董胜震负责收购。严荣柱将制毒工艺流程交予潘付明(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指使潘付明制造甲卡西酮。潘付明与谭如兆、王息梅(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试验后成功制出甲卡西酮。

常某一等侮辱案——网络侮辱造成被害人自杀,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应当适用公诉程序

2018年8月20日,被告人常某一之子在德阳某游泳馆游泳时,因与安某某发生碰撞后向安某某作吐口水动作,被安某某丈夫乔某某将头按入水中并掌掴。常某一闻讯与安某某、乔某某发生争执,并进入游泳馆女更衣室与安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民警接警后调解未果。

吴某某诽谤案——网上随意诽谤他人,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应当适用公诉程序

被告人吴某某在网络平台上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为开展地产销售吸引粉丝、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在上述网络账号上发布贴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

广东省台山市坚持“三个三”工作法  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余少健)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坚持海陆共促、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法治日报社2024年度社会招聘情况公示(1)
法治日报社2024年度社会招聘情况公示(1)

经公开招聘,拟录用以下1人为报社聘用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信息公示如下:以上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4...

《民法典》情势变更原则维护被救济者合法权益

  本案的处理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对于切实维护因公负伤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

知识产权维权难如何破解?最高法作出回应

  光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孙满桃)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是社会各界一直非常关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