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的搜索结果,共483条

第18896732号“湘西古方”商标驳回复审案

第18896732号“湘西古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由田娟娟(以下称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5类“药茶”等商品上。经审查,以申请商标中“湘西”系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由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依法提出驳回复审。

干字当头勇担当 深扎基层善作为

□ 本报记者 马艳□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 张西瑶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余岚强在疏导交...

第35539392号“子腊贡米ZILAGONGMI及图” 商标异议案规制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标申请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侵犯“花垣县子腊贡米”的地理标志权益,不得作为普通商标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子腊贡米种植者、生产者的利益,应不予核准注册。   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十大案件】评析“新颖的磺酰胺类化合物及其作为内皮素受体拮抗剂的应用”发明专利权无效案
【十大案件】评析“新颖的磺酰胺类化合物及其作为内皮素受体拮抗剂的应用”发明专利权无效案

 该案所涉“马昔腾坦”是埃科特莱茵药品有限公司研发的以内皮素受体为靶标的拮抗剂,通过有效阻断内皮素与受体的结合,有效延缓肺动脉高压的进程。该案系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在提交仿制药申请后,针对第ZL01820481.3号原研药化合物专利发起的专利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于2021年2月10日作出第4818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在专利权人提交的修改文本基础上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哪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杭州“粉发女孩”遭遇网暴离世 揪出网暴幕后黑手到底有多难?

  杭州“粉发女孩”遭遇网暴离世,然而网暴作为一种现象,界定取证维权皆不易  揪出网暴幕后黑手到底有多难?  ● 参与网络暴力的人...

李迎新:发挥专业优势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 代表委员履职故事□ 本报记者 蒲晓磊作为调研组成员赴福建、浙江就“加强快递员权益保障,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实地调研,去东...

六年全省共评议近四千个机关
六年全省共评议近四千个机关

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近日,第六届(2022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在广州举行,5个单位作为年度评议对象在会上...

“法治内核”驱动“晋江经验”长盛不衰
“法治内核”驱动“晋江经验”长盛不衰

□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 本报记者 王莹□ 本报通讯员 庄金虎作为福建东南沿海的一座海滨小城,晋江从一个当年GDP仅...

未成年女儿诉请父亲履行探望权

  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未探望,孩子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主动要求父亲或母亲对其进行探望?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