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诽谤他人,因情节严重而被诉至法院。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利用自媒体诽谤他人的刑事案件...
近期,一些网络账号臆测编造公共政策、虚构突发案事件、捏造社会民生领域谣言,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引发群众恐慌担忧,扰乱社会秩序。网...
中新网5月27日电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一些网络账号臆测编造公共政策、虚构突发案事件、捏造社会民生领域谣言,严重误导公...
一些网红为流量捏造事实口出狂言扰乱网络生态秩序 专家建议 网红言论过边界应纳入劣迹名单监管 “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
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间,易某分多次陆续向被告人张某某借款共计200余万元,后相继归还其中的100余万元,尚欠90余万元未还。易某另外还向郭某某等人大额借款未能归还,郭某某将易某起诉至某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杜某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至2019年间,杜某与多人通谋,先后4次共同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并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先后作出4份民事调解书并进行强制执行。
民主与法制网讯(□魏历)3月9日,广东东莞网警工作发现,网民王某某于2月29日在某平台发布一篇题为“上海疑发生命案致2人死亡,知情人:嫌...
中新网天津2月29日电 (周亚强)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9日晚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传“天津一银行发生抢劫”不实信息,经核查,2024年2月...
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诋毁行为,应综合考量侵权人是否与被侵权人存在竞争关系,主观上是否具有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存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多方面因素。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即构成商业诋毁,不因行为人采取了在互联网上“恶意差评”的新形式而影响行为性质的认定。
被告人吴某某在网络平台上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为开展地产销售吸引粉丝、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在上述网络账号上发布贴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