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某知名护肤品牌网络旗舰店负责人期间,男子曾某伙同徐某,通过虚假申请团购、私设链接的方式,将公司近1500万元的品牌商品以1.5折的...
现如今,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贯彻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
自4月底至5月初,北京、天津、上海等多个热点城市落地房地产优化调整政策,涉及优化住房限购、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等,以进一步助推需求释...
现实中,很多材质、做工、款式相同的商品,换成粉色或者打上女士“专属”“专用”标签,往往售价更高。这也意味着,女性消费者在购买相...
“好运喷雾”“心灵树洞”“爱因斯坦的脑子”……虚拟情绪商品走俏网络 花小钱买开心,究竟值不值? 本报记者 陈曦 分手后下...
欧普公司是 “”“欧普”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灯、日光灯管等,其中“”注册商标多次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并于2007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鄂尔多斯公司于2004年2月14日取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的围巾、服装、手套等商品上。2015年6月,鄂尔多斯公司发现米琪公司在其天猫网网站的“米琪服饰专营店”上销售的“羊绒线”产品上突出使用了涉案商标中的显著要素,即“鄂尔多斯”中文文字。
判断申请商标注册的标志是否具有显著特征,首先应考虑其本身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的识别性,即一般公众是否可以将该标志作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对待,其次在具体情况下进一步结合申请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所在领域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以及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对标志是否可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进行具体、综合、整体判断。
商标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人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应当具备主、客观两方面要件,客观要件为被诉侵权商品系由销售者合法取得,主观要件为销售者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被诉侵权商品构成侵权,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并且客观要件的举证对于主观要件具有推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