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主观恶性较小,伤害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轻微,可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因判处死刑未被核准而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一审、二审法院均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原二审法院重新审判时未另行组成合议庭的,属审判程序违法。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期出台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
□ 本报记者 章兴成□ 本报通讯员 李凯丽近日,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以下简称雄安检察分院)支持起诉的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诉...
行为人殴打他人并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生前患有严重疾病,行为人的殴打行为不是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仅是被害人死亡诱因的,行为人不应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关注·公益诉讼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葛东升邹新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日前,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与多所学校合作进行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让孩子们知法懂法,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
人民法院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应依据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应当全面审查其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单独据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污染物排放的精确数量无法查明的,可根据生产量、单位产量污染物产出量、单次排污量、排污频次推定污染物排放数量。 为充分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事后救济与事前预防的功能,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能否救济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的现实损害、能否消除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风险两个方面,判断诉讼请求是否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