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已将其债权转让给他人,又基于已转让的债权,对涉及该债权的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损失能够基本得到补偿的情况下,各自出于对诉讼风险等因素的考虑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宜认定为恶意串通放弃债权损害第三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上述规定中的“不正当手段”是指属于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注册商标仅损害特定民事权益的,
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怠于履行给后履行一方履行合同造成困难的,后履行一方因此取得先履行抗辩权,并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全部合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记者12月23日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获悉,2023年铁路春运自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
2022年12月2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派生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唐军、张林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派生集团...
买卖的货物交付后,买受人已经使用标的物且未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质量异议,当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欠付货款、退还质保金时,买受人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主张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的,不予支持。交付技术材料是卖方负有的从给付义务,卖方违反该义务,买方可以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反从给付义务但并未影响买方对所买货物正常使用,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买方不能基于卖方违反从给付义务而拒绝履行给付货款的主给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关于仲裁的约定无效。但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提出异议并实际参加仲裁的,应视为双方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达成了合意。其后双方就同一合同有关争议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董凡超 张昊 今年6月“拔钉”行动开展以来,国务院联席办先后将470余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头目和骨干纳入重点缉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记者12月8日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了解到,国铁集团迅速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疫情防控“...
□ 本报记者 刘欣“中老铁路已成为中老人民的发展路、幸福路、友谊路。”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获悉,中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