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全国两会精神看落实□ 本报记者 张淑秋□ 本报通讯员 谢婷婷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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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因未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时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也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上交所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钨业”...
本案专利涉及的仪表机壳主要适用于集诸多功能为一身的智能无纸记录仪,其在电力、石化、冶金、制药、航空等领域具有巨大市场,可谓是“小仪表、大产业”。本案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均为仪器仪表领域知名企业,作为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厦门希科于2019年11月针对涉案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名称为“仪表机壳”(专利号为ZL201030122941.5),专利权人为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厦门希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定该企业的开办单位是否应当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应严格审查开办单位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以及开办单位有无抽逃该企业注册资本、有无恶意转移该企业财产等情形。开办单位在上述方面无过错的,不应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或者是否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的异议。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是否属于适格被告,应当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确定。
本报讯 记者张昊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