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部发布“北京市探索以‘四张清单’为抓手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南通市创建乡...
2020年6月5日,原告某船务工程公司所有的“旋999”轮与被告某海运公司所有的“顺安328”轮在大洋山大山塘作业点卸货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旋999”轮船体部分损坏。洋山港海事局出具事故调查结论书认定“顺安328”轮承担主要责任,“旋999”轮承担次要责任。
2023年1月5日,当事人赵某某搭乘张某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政和城关北大路某路段发生侧翻,造成赵某某受伤送医,经抢救不治身亡。政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认定书:驾驶人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带孩子这件事本应是父母的责任,但由于现在家庭多为双职工,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就成了带娃“主力军”。帮忙带娃是理所应当的吗?孩子的...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均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对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一、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规避了我国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其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对外担保合同未按规定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应认定无效。对于造成合同无效,主债权人及担保人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签订合同后,租地用途由红豆杉种植改为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合同双方责任如何认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根...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基于解除委托合同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基于故意违约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前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本报通讯员 严挺在浙江宁波机场路与云飞路路口,专门设计了一条用于工程车降速的渠化隔离带,隔离带半圆上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确认。对于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而认定无效的抵押合同,因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对外公开,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了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故应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抵押合同的无效均存在一定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