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承包给香港人刘某经营。刘某自承包之日起,强迫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取消所有节、假日,...
航行过程中,当事船舶协商不以《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确立的规则交会,发生碰撞事故后,双方约定的内容以及当事船舶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违反约定的情形,不应作为人民法院判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仍应当以前述规则为准据,在综合分析紧迫局面形成原因、当事船舶双方过错程度及处置措施恰当与否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海洋环境污染中的“污染物”不限于国家或者地方环境标准明确列举的物质。污染者向海水水域排放未纳入国家或者地方环境标准的含有铁物质等成分的污水,造成渔业生产者养殖物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生态环境部联合“两高”等共14家单位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发布时间:2022年5月17日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22〕14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状态】 现行...
【发布部门】能源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能源部令第一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475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已被...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