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的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为达到良好的经营效果,避免同业竞争,往往会与出租方约定排他性条款,即排除或者限制出租方招租特定类型的商户...
在建筑项目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供应商”交易链条中,承包人常要求在与分包人或供应商的合同中加入“背靠背”条款,将第三方的付款...
走进直播间想赚生活费的大学生,却因合同纠纷“被套牢”,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或仲裁庭的当事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长期关注...
W公司与宁德某工贸公司于2008年10月20日签订《供应协议》,该协议第16条约定“因履行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履行过程中,该两公司又与某炭业公司三方签订《修订协议》,该《修订协议》由三方确认:在《修订协议》中新增的条款应作为新条款添加到《供应协议》中;发生变更的条款应以《修订协议》为准;除第6、7、10至13条外,其余未修订条款按《供应协议》规定予以解决。
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与香港某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签订《管理合同》,约定该合同根据内地法律解释,在仲裁条款中则约定产生纠纷“由国际商会依照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有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或其类似的后续规则)通过仲裁加以解决。指定机构为国际商会。仲裁地点为香港”。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认为上述条款中的“国际商会”不具备仲裁职能,亦不存在“国际商会”这一仲裁机构,故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律师打官司挑战酒店“行业惯例” 延迟退房2小时被收半天房费,合不合理? 法院判决,“加收半天房费”的规定系格式条款且无效,...
本报太原7月17日电 (记者郑洋洋)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指引清单》(以下简称《指引清单》),涉及住宅装...
  在现代商业活动中,格式条款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然而,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其适用问题常常成为民商事纠纷案件...
“我已阅读并同意”暗藏哪些猫腻? 阅读提示 未经同意却被读走的个人信息,想看又看不懂的协议内容,一次同意终身授权的默认条款...
第350期:最高法的大法官将为您破解“三角债”之“仲裁条款”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