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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望都县江林化妆品门市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商标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人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应当具备主、客观两方面要件,客观要件为被诉侵权商品系由销售者合法取得,主观要件为销售者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被诉侵权商品构成侵权,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并且客观要件的举证对于主观要件具有推定效果。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考量因素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考量因素

[裁判要旨]  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应考虑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要件恶意即故意,无论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

李德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储蓄人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应当证明其与银行分别作出要约和承诺,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当储蓄人依据犯罪分子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人民法院应判定储蓄人与银行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在不能认定双方成立储蓄合同情形下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一般而言,除当事人有明确约定外,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并不以债权人现实地受领抵债物,或取得抵债物所有权、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为成立或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

深圳市标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鞍山市财政局股权转让纠纷案

一、合同约定生效要件为报批允准,承担报批义务方不履行报批义务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缔约过失人获得利益以善意相对人丧失交易机会为代价,善意相对人要求缔约过失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除直接损失外,缔约过失人对善意相对人的交易机会损失等间接损失,应予赔偿。间接损失数额应考虑缔约过失人过错程度及获得利益情况、善意相对人成本支出及预期利益等,综合衡量确定。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诉龚德田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案件中,已作为入罪要件的逃逸行为,不能再作为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予以重复评价。

陈善菊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食宿在单位的职工在单位宿舍楼浴室洗澡时遇害,其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的界限相对模糊。在此情形下,对于工伤认定的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判断主要应考虑因果关系要件,即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理解为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而遭受暴力伤害,如职工系因个人恩怨而受到暴力伤害,即使发生于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亦不属于此种情形。

周雅芳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

名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因不良信用记录发生名誉权纠纷,法院应当依据侵权行为的要件进行审查。银行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报送的信息也都是源于名义持卡人名下信用卡的真实欠款记录,并非捏造,不存在虚构事实或侮辱的行为,故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名誉权受损害的后果应当是导致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青岛源宏祥纺织有限公司诉港润(聊城)印染有限公司取回权确认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依据上述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要件,无论交付的方式是现实交付还是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当事人之间仅仅就物权的转移达成协议,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申东兰生产、销售假药,赵玉侠等销售假药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生产、销售假药的故意,是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与否的主观要件。在审理时,被告人供述是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对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判断,可以根据涉案药品交易的销售渠道是否正规、销售价格是否合理、药品包装是否完整、药品本身是否存在明显瑕疵,结合行为人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