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 的搜索结果,共53条

吴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养老诈骗案

018年春节前后,某旅行社公司业务人员按法定代表人黄某安排,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通过发放传单、组织旅游、业务宣讲等方式向不特定群众宣传“预存养老储备金”业务,以每月返还现金、折合年化回报率约10%至20%、预存金额满一年后可赎回本金等形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并以多个关联公司名义与不特定群众签订养老服务合同。

出海后旅行社临时更改目的地 违约还是欺诈?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苏倩雯、李宇欣  随着旅游、餐饮等消费的加速回暖,朋友圈又热闹起来,大家忙着天南地北,在人...

约谈整改从严查处 云南将19家旅行社纳入黑榜
约谈整改从严查处 云南将19家旅行社纳入黑榜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7日发布通知,决定将全省2023年1月投诉量排名靠前的19家旅行社列入全省重点监管名单。请属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对重点监...

陈明、徐炎芳、陈洁诉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的单方解约系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实际损失的,则旅游经营者应当举证证明“损失已实际产生”和“损失的合理性”。如举证不力,则由旅游经营者承担不利后果。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公证、认证手续;在香港、澳门特区或台湾地区形成的,

焦建军与江苏省中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游侵权纠纷案

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双方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旅行社委托的旅游辅助人所提供的食宿、交通运输等服务系旅行社履行旅游服务合同义务的延续,应认定为是代表旅行社的行为,旅游辅助人的侵权行为可直接认定为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乘坐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苏州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新地中心酒店诉苏州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区塔园路营业部、苏州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旅游公司借用星级酒店POS机进行刷卡,并在星级酒店获得银行刷卡预付款项后与星级酒店进行结算,在款项的收取和结算上与星级酒店形成委托合同关系。由于星级酒店与银行就境外信用卡POS机刷卡签有特约商户协议,对境外银行卡的受理条件、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控制有专门的约定,并对酒店刷卡人员进行了专业的培训,因此星级酒店在有关境外信用卡的刷卡业务上具有一般商事主体不具备的专业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许景敏等诉徐州市圣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旅行合同关系中,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该第三人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除游客直接与该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关系外,该第三人如有故意或过失侵害游客合同权益的行为,旅行社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黄宇森诉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广东省三茂铁路国际旅行社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吴文景、张恺逸、吴彩娟诉厦门市康健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

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原告:李杏英,女,66岁,退休职工,现就聘于上海航空旅行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