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虽然不需要逐笔审批,但仍然需要进行登记,故在审理涉及外商独资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的对外担保合同纠纷时,仍应对其提供的对外担保是否在外汇管理机关登记进行审查,未登记的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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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佟女士到某日本独资公司工作已经8个月了,与她同时进公司的其他员工,在工作上都早已能独挡一面了,惟独她还不能够胜任本职...
案情简介: 申诉人吴某是一家广东外商独资企业北京分公司的员工;2001年1月8日申诉人吴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 ...
[案情与问题] 佟女士到某日本独资公司工作已经8个月了,与她同时进公司的其他员工,工作上都早已能独挡一面了,惟独她还不能够胜任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