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如果某标志具有宗教含义,则无论相关公众是否能够普遍认知、该标志是否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即通常可以认为该标志的注册有害于宗教感情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案 以揭露批评为名网上“挂人”被判担责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认为对方存在抄袭行为,以揭露...
制定医疗保障法已经列入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该委认为,制定医疗保障法应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基本依据,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加快立法步伐,尽早形成成熟的法律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债权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主张债务人与案外人通过另行提起的虚假诉讼获取调解书,并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且不实际执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债务人与案外人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属于虚假诉讼的,对于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为从源头上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具有附带审查的职权。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地方政府文件规定不予办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存在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违法情形的,该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市场经营主体起诉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变更
被控侵权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应对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认定部分商标驰名已足以保护注册商标人的合法权益,无需再对其余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以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时,其商标是否驰名为判断标准。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信息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重要基础。账簿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说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一种刻板印象是需要更正的。即:认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外“要我干”的,无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积...
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全国专项办和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开局有部署、有章法、有成效,人民群众普遍认为这次专项...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雪泓 通讯员闫行冉因认为停车路段属于非市政道路,交管部门无执法权,王先生据此不服交通大队作出的违法停车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