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郝 明如今,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理发店,但想找到一名令自己满意的理发师却不容易。许女士很幸运,找到...
劳动者离职后向公司索要提成和绩效,公司以管理规定为由暂不发放提成,并且认为该销售业绩达成与劳动者无关。 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
绩效考核奖金制度,是用人单位通过收入分配实现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然而在实践中,“云里雾里”的绩效分配制度、离职不发提成的...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一些消费领域,经营者出于其营销手段的考虑,经常引导消费者选择预付储值的消费方式。而当服务场所无法保障原有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或当特定服务提供者离职时,消费者的预期目的即无法实现。消费者以此诉请退款的,即使预付卡服务协议中有“不退还”、“不折现”等条款,人民法院也应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诉请。
每年春节前后,往往是劳动者离职“换工作”的高峰期。其中有少数劳动者因担心辞职过程复杂,会选择擅自离职、“一走了之”,让企业生产...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合法?员工在公司多次催促下始终推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后是否还能得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白云公司员工王先生以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提出离职,但双方对王先生工资构成各执一词。王先生主张其工资由基本工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又以用人单位不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