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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望都县江林化妆品门市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商标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人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应当具备主、客观两方面要件,客观要件为被诉侵权商品系由销售者合法取得,主观要件为销售者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被诉侵权商品构成侵权,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并且客观要件的举证对于主观要件具有推定效果。

“通用汽车”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反垄断后继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赔偿责任认定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137号〔缪某与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逸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知识产权维权难如何破解?最高法作出回应

  光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孙满桃)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是社会各界一直非常关注的问题。 ...

怠于举证亦属违法,妨碍审判应予处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新辉公司与屹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2020)最高法知民终862号】,重新认定了案...

未对合法来源充分举证的被告在营销宣传中的自认可以作为认定制造行为的依据

  未对合法来源充分举证的被告在营销宣传中的   自认可以作为认定制造行为的依据   ——(2021)最高法知民终1452号  近日,最高人...

结合玉米育种规律适时转移举证责任 运用事实推定认定杂交玉米品种与亲本品种的亲子关系

结合玉米育种规律适时转移举证责任运用事实推定认定杂交玉米品种与  亲本品种的亲子关系  ——(2022)最高法知民终13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植...

指导性案例219号:广州天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安徽纽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1.判断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可以综合考量被诉侵权人是否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是否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复侵权、诉讼中是否存在举证妨碍行为,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者侵权获利数额、侵权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   2.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已实际实施侵权行为且构成其主营业务的,可以认定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对于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长期、大规模实施侵权行

4S店称保养套餐“已过期”,律师:未能举证则视为无服务期限
4S店称保养套餐“已过期”,律师:未能举证则视为无服务期限

  消费者预付款购买的保养有无截止期限?4S店和消费者说法不一,双方也都拿不出相关证据。对此,中消协律师团成员胡钢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

反垄断民事赔偿诉讼少举证难赔偿低 专家建议 借鉴惩罚性赔偿模式激励原告维权

  □ 本报记者 张维 刘欣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反垄断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

商事仲裁有自己的证据规则吗?

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15)》第三十二条证据提交规定,(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二)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接受的除外。(三)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虽提交证据但不能证明其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