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屏 封面新闻记者 伍雪梅 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联合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生态环境,是人们共同生存和生活的必要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福祉,是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生产经营,都不得以破坏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否则就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某农化有限公司等六被告长期将工业废物直接排进河道,污染了水流,造成了严重环境损害。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排污企业承担环境损害责任。
拧开水龙头,澈亮晶莹的清水流淌而出,为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蚌峨乡科麻村这个缺水的小山村增添了几分幸福感。但是,遥望着山腰上新修建...
原标题:护涓涓细流 守一江碧水——流域保护的地方人大法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
【发布部门】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