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审理的一宗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于2022年11月4日宣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在判决履行时,原告曾某申请法庭派人见证船舶交付情况。 收到申请后,考虑到当时正值渔业作业的赶工期,为保障被告钟某在渔业生产周期里的正常生产作业,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商量,将船舶交付时间安排在钟某出海归来卖出渔获之后。
1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向大会报告工作。 寇昉表示,过去五年,是党...
国家发改委1月10日正式发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将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管理改为审核登记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虽然并不必然表示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但可以表示其认可该债务的存在,属于当事人对民事债务关系的自认,人民法院可据此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 二、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应当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债权人向改制后的企业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的,应当视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变更的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承诺书,表示将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而债权人对此未予接受,亦未在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的,应当认定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转让协议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新网北京12月13日电(韦香惠)近日,有网友表示,有企业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居家按病假算薪酬。对此,中新网采访的多位律师和专家表...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向国家主席习近平致唁电函并通过其他方式,对江泽民同志逝世表示深切哀悼。俄罗斯总统普...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本报讯 记者张晨 11月24日上午,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北武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11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印尼遭受地震灾害向印尼总统佐科致慰问电。习近平表示,惊悉印尼遭受地震灾害,造成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