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 的搜索结果,共157条

深圳市奕之帆贸易有限公司、侯庆宾与深圳兆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诺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鲤鱼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立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让与担保的设立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但就让与担保的实现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则需要满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权利的情形等条件。双方当事人在设立让与担保的合同中约定,如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相关债务,即使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权人亦有权主张行使让与担保权利。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为省保价费虚报货值,货物损毁怎么赔?(以案说法)

  【案情】某医疗器械公司将一批价值50万元的呼吸机交由物流公司运输,为节省保价费,医疗器械公司虚报货值,保价声明货物价值2000元。物...

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南通市粮棉原种场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品种权被授予后,品种权人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张在植物新品种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有关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品种类型和价值、实施者的经营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

周星驰诉中建荣真无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一、在涉外人格权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援引相同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该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做出了一致的选择。 二、当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商业化使用权能时,当事人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进行主张,该人格权的精神利益和财产价值可一并予以保护,包括属于合理开支的律师费在内均应纳入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范围。

·各地海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举措

核心阅读各地海关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举措,形成了一批创新性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法。其中,青岛海关...

苏向前与徐州百鑫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百惠超市分公司、徐州百鑫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

产品标识为消费者认识和判断商品特征、价值、适当性和效用的基本依据,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销售者应确保产品标识内容的真实性,该内容为对消费者所负真实义务的最低标准。如因产品标识记载的内容不真实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徐恺诉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名誉是指根据公民的观点、行为、作用、表现等所形成的关于公民品德、才干及其他素质的总体社会评价,是对公民社会价值的一般认识。公民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工作情况作出的评价也是劳动者总体社会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作出不实、不良的评价,足以影响到劳动者今后的就业求职和工作生活的,构成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犯。

广东: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造成生态产品总值严重下降将被追责

  中新社广州11月1日电 (记者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1日公布《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四节 合法获取商业情报及秘密的 途径和方式
第四节 合法获取商业情报及秘密的 途径和方式

商业情报与商业秘密是形式近似而实质上并非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前者的基本属性为目的性、意识性与价值性等,后者的基本属性为价...

涉商标权纠纷,京东被鸿茅药酒起诉,法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月16日,《液态价值》自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鸿茅药酒背后公司——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鸿茅药业”)与新余市洁雅商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