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品有限公司” 的搜索结果,共9条

兰州宏光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诉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不作为案

兰州宏光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光公司)以甘肃永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隆公司)进行违法建设, 对其练车场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为由,向其所在街道社区和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行政执法局)等多个机关进行举报。

(2020)最高法知民终18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最高法知民终183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金华市世鑫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2020)最高法知民终18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最高法知民终180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金华市世鑫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帕弗洛公司的网站首页以暗红色为背景,添加白色星光动态效果,伴有铜铃魔法音,并添加背景音乐。帕弗洛公司发现艺想公司、欧鳄公司抄袭仿冒其网站,侵犯了其著作权,遂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艺想公司和欧鳄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22.3万元。

“手机号码安装台”专利侵权案终审有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深圳大事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事件公司)诉上海迪加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迪加伦公司)侵犯“一种手机号码牌安装台”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迪加伦公司构成侵权,需赔偿大事件公司经济损失等4万元。

郑亚俐与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佛山凯德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应该包括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以文字或者图形等明确表达的内容以及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综合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可以直接、明确推导出的内容。只要所推导出的内容对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就可认定该内容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与上述内容相比,如果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未引入新的技术内容,则可认定对该专利申请文

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思派硅胶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重复侵权包括以下构成要件:一是本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与前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为同一权利;二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与前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为同一主体;三是本诉中的侵权产品与前诉中的侵权产品为(侵权构成上的)相同产品;四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前诉判决生效之后且有合理的时间间隔。权利人就重复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不属于重复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毕加索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

在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明知商标权人和在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未解除在先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仍和商标权人签订许可合同,导致先后两个独占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间存在重叠的,在后合同并非无效,但在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对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在后合同获得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在先取得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可以对抗在后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系。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导读:甲方:南京点点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乙方: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甲方现同意乙方在省市县(区)其自营店的外部装修和内部装修陈列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