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 的搜索结果,共51条

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王某与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侄子侄女对死亡赔偿金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

叔叔因车祸去世,因其没有配偶和子女,父母皆已过世,侄子、侄女认为,作为亲属他们有权利继承叔叔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遂诉至法院。他们的...

在5家餐厅均吃出石子,巧合还是蓄意?

张某、牛某3天内连续在湖北武汉不同商场的5家餐厅吃饭时吃出石子状异物,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相威胁,要求餐厅免单及支付赔偿金,累计索...

军人军属张某、王某琼申请执行案

2021年6月,军人张小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一路口被某公司运营车辆撞倒,受伤送医一个月后不治身亡。张小某的父母张某、王某琼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5万余元。

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诉姜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解决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分歧

【基本案情】被告姜某某通过公开招聘到原告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居委会)从事场镇车辆秩序整理、清洁卫生管理、夜间巡逻等工作,按月领取报酬和值班补助,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2月,姜某某从该居委会离职,双方因确认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问题发生争议,姜某某向绵阳市游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买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兴安杜鹃”

日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罚金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21年...

江苏一月薪万元员工“带薪如厕”被辞后起诉公司

员工在上班时间,多次长时间待在卫生间里,公司发现后将其解雇。员工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0余万元。那么公...

郭红某与郭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

 郭红某诉郭淑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郭淑某赔偿郭红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万余元。

59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解雇案引发热议,法官释法阐明审判理由——应给予“银发”劳动者“适老”人文关怀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解雇案引发热议。法院依法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支付赔偿金...

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

 李某艳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李某艳主张北京某科技公司应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加班费、2020年2月1日至12月11日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关于加班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北京某科技公司认可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某艳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