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而别” 的搜索结果,共3条

员工不辞而别带走工作微信,法院:侵犯商业秘密,赔偿12万元

现在越来越多单位使用企业微信来拓展和运营客户,从业人员如果带走了工作微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今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就通报了一...

同居生子,女方能否仅凭同居证明索要抚养费

【案情】 杨某(女)和张某(男)自由恋爱后便开始同居生活,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生育了一个女儿。之后,张某不辞而别,下落...

受企业出资培训的职工不辞而别,企业可以依法追回相应的培训费用

案例: 某企业职工吴某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执行了3年半时,企业送吴某进行业务培训,双方签订了培训合同作为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