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相继离世后,宅基地、房屋依法被征收拆迁,留下50余万元补偿款能否被当作遗产分配?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
患有精神病、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丁春容为何将巨额拆迁款交给妹妹丁梅而不是给作为自己监护人的女儿金念念保管?金念念想通过诉讼要回拆...
房屋被拆迁后,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广州黄埔区法院:居住权设立基础灭失,驳回原告诉请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结...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本报通讯员 耿雷在山东省平度市东阁街道,居民王女士曾经是一名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的“上访老户”。为彻底...
2018年3月15日,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接到报警,在辖区一在建工地上,有人煽动数十名村民阻挡施工。办案民警深入摸排发现,这些村民从3月12日起,就在此工地连续挡工,而且幕后黑手竟然是大新村“两委”班子成员,他们以拆迁补偿不到位、失地农民要解决吃饭和就业问题为由,想承包在建工地的土石方。
郑晓琴与其父母郑福兴、张菊香同户,均系浙江省温岭市西城街道某村村民。1997年8月,郑福兴户在个人建设用地补办申请中将郑晓琴列为在册人口。2013年3月,郑福兴因拆迁复建提交个人建房用地申请时,在册人口中无郑晓琴。温岭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温岭市政府)根据《温岭市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用地管理办法》)有关“申请个人建房用地的有效人口计算
李三德系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陈家村(以下简称陈家村)村民,在该组拥有宅基地并建有房屋。2013年12月25日,宝鸡市渭滨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发文成立了陈家村城改办,对陈家村进行城中村改造。2015年9月16日,李三德作为乙方与甲方陈家村城改办签订《拆迁过渡协议》。
贵州省遵义县巾英铁厂(以下简称巾英铁厂)的原厂房被征收,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播州区政府)与巾英铁厂于2010年11月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遵义市政府)所属项目部于2012年重新与巾英铁厂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充协议》
洪某和老伴均年过八旬,本应颐养天年却因为6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被亲生儿子强某告上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赠...
“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益”。拆迁人和相关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拆迁,导致被拆迁人长期未依法得到补偿安置的,房价上涨时,拆迁人和相关行政机关有义务保证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拆迁人和相关行政机关无适当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则应向被拆迁人支付生效判决作出时以同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标准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