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侯某某(乙方)与曹某、曹某某(甲方)就某动迁房签订一份无落款日期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后曹某、曹某某向侯某某出具收到全款的收据。2015年4月25日,侯某某向曹某账户汇入两笔钱款,每笔70万元,随后该两笔钱款分又别汇回侯某某本人农业银行账户及其关联方账户。
当你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款,却发现在此之前开发商已经将这套房子卖给了其他人,并且也签订了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双方...
西北房地产公司向买家侯女士提供了房源和看房服务,并促成侯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侯女士却以有事急用钱,拿不出买房钱为由不买房了。...
2000年11月7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收到以唐兰为卖方、程永莉为买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等关于唐兰所有房屋的房屋买卖材料
支付购房定金,建立房屋买卖关系后,房主拒绝签订售房合同怎么办?日前,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
  房屋买卖是人生一大事,为了节省时间成本,买方常会委托房产中介提供房产媒介服务,委托多家房产中介实属常态。中介费如何支付...
未经配偶同意低价出卖共有房屋北京海淀区法院: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
近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对张某某、王某某诉安宁市民政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及安宁市民政局诉张某某、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两案依...
对于发生在房屋登记制度尚不完善时的案件,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协议时,确认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应结合实际履行情况,考虑买受人是否支付了对价,房屋价值与支付的价格是否合理,出卖人交付房屋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买受人对房屋是否长期占有,在此期间出卖人是否主张过权利,能否排除借用或租赁等关系,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且这三种权利具有不可分离性。业主转让房屋时,其基于共同管理约定所享有的共有部分专有使用权也应当一并转让,既有的共同管理约定对继受取得业主权利的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房屋转让人应当协助将其独占使用的共有部分交付于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