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豆”翻唱、翻跳热门歌曲受到粉丝追捧,然而却可能涉及侵权。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依法判决某“爱豆”所属公司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及合理费用5.5万元。
对于短视频来说,背景音乐有助于烘托气氛、渲染情绪。但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创作要有边界,小心一不留神踩了背景音乐侵权的“坑”。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给广大短视频创作者们提了个醒。
被告某商业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关于情人节的文章,文内使用了原告某科技公司的美术作品“××汪星人”。看到辛苦创作的美术作品被他人随意使用,原告某科技公司遂在当地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将该商业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万元。被告某商业公司这才意识到自身行为构成了侵权,但辩称并非故意为之,原告要求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因认为李某某、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在餐厅名称、宣传推广中,使用小西贝、以及图1等标识,侵害了“西贝” 以及图2等系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刘佳欣法官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李朝晖、刘业欣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洗稿”热门歌曲《错位时空》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认定被诉侵权歌曲与权利歌曲特定小节旋律一致或雷同,系演绎作品,被告未经原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而使用,构成著作权侵权。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商协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东省惠州市某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律师费20000元、公证费3710元,共计23710元。
随着互联网发展以及各种短视频软件的兴起,人们只需用手机简单操作几步,就能够轻轻松松地录制一段视频,并上传到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软件上,而这些视频中的当事人也被动地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有的甚至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产生了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核心阅读 海关总署近日通报,2022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46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09万批、7793.85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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