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泰宏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宏公司)与开封卧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公司)先后签订《联合开发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双方联合开发泰宏公司名下的土地,卧龙公司支付合同费用10983万元,泰宏公司负责企业改制并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上 海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0)沪一中民终字第16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电缆厂,住...
案情: 1996年2月,甲、乙两公司达成协议,联合开发某房地产项目。根据双方的房屋分配协议,甲分得3号楼2、3单元、4号楼3、4单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