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后医生虽然明确告知家属无法挽救生命,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职工死亡的,仍应认定其未脱离治疗抢救状态。若职工自发病至死亡期间未超过48小时,应视为“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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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卢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2000)卢经初字第13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消防器材四厂,住所地上海市虹梅路1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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