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杨政权向肥城市房产管理局等单位申请廉租住房,因其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条件,未能获得批准。后杨政权申请公开经适房、廉租房的分配信息并公开所有享受该住房住户的审查资料信息(包括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等)。
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株房拆迁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杨瑞芬的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许可期内未能拆迁。
【案情】 2013年7月24日,出让人孙静与买受人周雪德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周雪德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之后在房产管理局...
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甲方:市房产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
8月1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服郧西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登记一案,法院依法撤销了郧西县房地产管理局为第三人...
原告:南通蓝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卫新,总经理。 被告:南通市房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陈西,局长。 第三人:南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