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订具有合作性质的长期性合同,因政策变化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产生影响,但该变化不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按照变化后的政策要求予以调整亦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不会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该当事人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82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阮煜琳)中国海警局消息,今年2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施行三周年。三年来,海上接处警45701起,同比...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自2023年4月修订通过以来,得到国际社会普遍尊重和支持,但部分外部势力抱着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166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滑县丰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168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倍通数据平台管理中心(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41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雪辉,男,1950年12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4)行提字第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民三终字第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最高法民再17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