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的搜索结果,共225条

擅自进口、销售莱卡滤水,一审判赔100万元
擅自进口、销售莱卡滤水,一审判赔100万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原告上海聚蓝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聚蓝公司)与被告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华东公司)、莱卡健康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下称莱卡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莱卡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聚蓝公司享有的名称为“滤芯分离式直饮水壶”发明专利权的侵犯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被告沃尔玛华东公司对其中的1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家具铰链虽小,侵权责任难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向阳技研株式会社(下称向阳株式会社)起诉浙江天台天美达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天美达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由天美达公司生产制造的沙发头枕铰链产品(下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向阳株式会社持有的名为“角度可调铰链”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910207708.3)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需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32.5万元

烟囱发明专利引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改判被告赔偿112万余元!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烟囱一度被视为城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的象征。然而,伴随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对烟囱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开始浮出水面。因认为苏州泰高烟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高公司)、吴江市宝新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宝新公司)生产、销售的烟囱涉嫌侵犯其享有的名为“内外筒型自立式钢烟囱”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权

又一次!荷兰海牙法院判决小米未侵犯Sisvel专利权

 近日,荷兰海牙法院针对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公司)与Sisvel的专利诉讼案作出判决,判定小米公司的产品并未侵犯Sisvel持有的一项4G通信标准技术专利EP2329272B1,同时判决Sisvel赔偿小米公司在本案中所支出的所有律师费用。这是小米公司在荷兰又一次赢得与Sisvel的专利诉讼。

“手机号码安装台”专利侵权案终审有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深圳大事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事件公司)诉上海迪加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迪加伦公司)侵犯“一种手机号码牌安装台”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迪加伦公司构成侵权,需赔偿大事件公司经济损失等4万元。

“美的”诉“好太太”专利侵权

 因认为好太太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好太太公司)生产的两款吸油烟机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将好太太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好太太公司的两款产品均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6万元。

适用先行判决,推进案件审理

被诉芯片的布图设计复制了原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创性部分,被告侵犯了原告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合议庭先行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关于赔偿责任方面的审理,合议庭将在前述现行判决后继续进行

委托加工构成侵权,代工厂担责冤不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就一起涉及“触摸框”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广州诚科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诚科公司)等5被告生产销售的“触摸框”(下称被诉侵权产品)侵犯了广州华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欣公司)享有的名为“一种触摸屏及其多路采样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下称涉案专利),各被告须停止侵权,并赔偿华欣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312.6万元

杨丽萍与云海肴,《月光》之争终有果

因为舞蹈《月光》,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和知名餐厅“云海肴·云南菜”对簿公堂。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杨丽萍诉云海肴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云海肴公司就其侵犯《月光》舞蹈作品复制权的行为赔偿杨丽萍公司15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2.18万元。

判赔500万元!荔枝平台被诉侵犯《三体》音频著作权案落槌

备受关注的荔枝平台被诉侵犯知名小说《三体》音频著作权案有了最终定论。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诉荔枝平台运营方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荔支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荔支公司明知或者应知其平台主播传播侵权音频,但未采取制止侵权的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须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