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 的搜索结果,共127条

“这里有一处裸露的废弃矿山……”

“我会牢记检察官的提醒,认真做好管护工作。”近日,湖南省洞口县一采石场经营者尹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向邵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作出承...

网店经营者诱导玩家“零元购”体验网游

  某款手游需要玩家购买道具才能体验完整游戏进程,如果通过官方渠道,1块钱可购买10颗“补天石”道具,但张某利用技术措施却能让玩家花1...

专盯老年客户下手,营业厅“内鬼”侵害客户信息获刑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
专盯老年客户下手,营业厅“内鬼”侵害客户信息获刑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

正义网宿迁5月13日电(见习记者杨晓 通讯员王兆康 史少桥)“在客户新手机卡激活后,我把手机号码发到‘拉新’群里,接着收到验证码,我再把验证码也发到群里。每发一个号码能赚几元至十几元。”联通业务代理点经营者许某供述。

三被告人贴牌销售机油获刑罚

  注册商标系生产经营者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关系着企业的商业信誉以及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的切身利...

经营者安全告知属“霸王条款” 男子游玩网红桥摔伤获赔18万余元

男子张某体验左右摇晃、刺激快感的“网红桥”,最后竟变成了惨痛的经历。对此伤害,责任谁担?日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游客在“网红桥”摔伤的索赔案。

消费者体验VR游戏受伤 游戏经营者被判赔偿7000余元

  VR 游戏场景逼真,引人入胜,游戏结束后还意犹未尽。体验VR游戏后认知能力易受影响,受伤由谁买单?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

销售冒牌“五粮液”,该如何判罚?

河南省自然人刘某某在商丘市一家副食店分3次购买了共计9箱“五粮液”白酒,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该副食店经营者吕某某及工作人员朱某某后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判刑。此后,刘某某将该副食店及朱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者向其退还货款并按照货款的10倍进行赔偿。

好品质岂能“刷”出来?一公司为商户“刷单炒信”被判赔100万元!

 星级评价、必吃榜、推荐菜,点评类网站越来越成为年轻人的消费“指南”。然而,看似精心的点评可能并非来自真实用户的亲身体验,而是“刷”出来的。更有公司将“刷单炒信”(即利用刷单方式炒作网络经营者信誉)作为生财之道,谋取不法利益,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耕地上建设“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实际建设者、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毕某某诉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原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改名为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原宁城县药监局)以宁城县康寿药店经营者毕某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毕某某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