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案” 的搜索结果,共595条

刘某与冯某婚姻财产纠纷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冯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2年1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12年2月2日,刘某因病住院22天,出院后双方一直分居。因感情破裂,原告刘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冯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对方适当返还聘礼及看病花费。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未购置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有存款20000元在刘某手中。刘某的陪嫁财产包括家电、被子在冯某处。

张某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3年5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经邵某介绍相识。2013年7月13日,通过证人邵某,原告给付被告现金40000元及首饰四件作为订婚的彩礼。后原告又向被告送了两箱酒、两条烟、两盒茶叶、几袋糖。后原、被告未能登记结婚,被告也未将上述彩礼退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当庭将首饰四件退还原告。

刘某诉刘甲、刘乙赡养费纠纷案

2014年6月23日,77岁的刘某以自己身患多种疾病,经济困难,两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名子女每人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900元。在诉讼中,刘某的两名子女认可刘某医疗费支出的事实,但认为刘某有医疗保险,且其退休金足够支付医疗及生活费用,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孙某和李某原本是夫妻,两人于2004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孙小某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孙某定期给付李某抚养费和教育费;现住公房及房屋内所有物品归女方所有;现金、存款上双方不存在共同财产,离婚时互不干涉,不需再分割;男方经营的公司、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男方。

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

麻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李某与麻晓某原系夫妻关系,麻某某系双方婚生子。后双方于2011年12月1日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婚生之子麻某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10日前支付共计1500元人民币,抚养费每年根据情况酌情增加,麻某某在学习、医疗等各方面的开支双方共同承担。

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

张某与其丈夫郭某共育有三个子女,即:长子郭甲,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1985年4月25日,郭某与长子郭甲、次子郭乙签订了分家协议,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父母在60岁以前,哥俩每人每月给零花钱5元,60岁以后每人每月给10元。

杨波诉巴彦淖尔市合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分公司、付迎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3月19日,杨波以网购形式从付迎春开办的电子经营部购买价值15123元的电脑一台,下单后货款及邮寄费95元均已向迎春付清。同日,付迎春委托巴彦淖尔市合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分公司(以下简称速递公司)送货。该货物于同月24日到达交货地后被他人冒领。为此,杨波多次要求付迎春交货未果,遂诉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速递公司、付迎春赔偿其电脑款15123元和邮寄费95元。

公正高效司法 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大拇指公司是新加坡环保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08年6月30日,大拇指公司经批准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3.8亿元。大拇指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以新加坡环保公司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加坡环保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缴付增资款4500万元。

余某某诉颜某妹抚养费纠纷案

余某育与颜某妹于2011年6月13日登记结婚。次年5月4日,颜某妹生育一子。此后,颜某妹便回娘家坐月子,后又外出务工,与余某育长期分居,对其子也未尽抚养义务。2014年4月8日,颜某妹之子提起诉讼,要求颜某妹履行抚养义务。

孙志勇诉贾玉洁探望权纠纷案

原告孙志勇与被告贾玉洁于2007年11月结婚,2008年8月27日协议离婚。2008年9月3日,被告贾玉洁生一女孙某,后该女由孙志勇抚养。2009年4月20日,因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贾玉洁诉至法院,该院作出调解书,对贾玉洁探望女儿的时间、方式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