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 的搜索结果,共12条

一起校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终于案结事了

“对不起,这个案子涉及听力鉴定,我们不具备这方面的鉴定能力。”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杨柳青人民法庭法官于立伟客气地挂断了电话,叹了口...

正确认定仲裁协议准据法 支持当事人选择香港仲裁——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与香港某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签订《管理合同》,约定该合同根据内地法律解释,在仲裁条款中则约定产生纠纷“由国际商会依照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有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或其类似的后续规则)通过仲裁加以解决。指定机构为国际商会。仲裁地点为香港”。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认为上述条款中的“国际商会”不具备仲裁职能,亦不存在“国际商会”这一仲裁机构,故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河南灵宝: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现场普法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到,案发坑口均为长期封堵坑口,明显不具备空气自然流通条件,没有照明、排水、通风、应急避险等安全设施,极易发...

严厉打击虚假网络代理服务诈骗集团犯罪

2015年底,被告人蒋某、徐某伙同徐某、杨某(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经密谋决定实施网络代理服务诈骗犯罪。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间,上述人员纠集同伙,在广东广州、广西南宁、浙江杭州等地成立多家公司,明知根本不具备电商代运营的能力和技术条件,仍以给淘宝网店提供代运营服务为名,利用诈骗话术诱骗7711名被害人购买、升级“服务套餐”,共计骗取人民币5299.4万余元。

装修承包人不具备承包资质,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

  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会涉及合同签订的问题,而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装饰装修合同都是有效的。那么,装修合同无效,能否拒付工程款呢?近...

丁某某诉季某某等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因教育培训机构教学需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无法实际履行监护职责,在此期间,教育培训机构应对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监督、管理和保护职责。教育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对他人实施帮助行为致人损害,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客观上不具备预见帮助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的认知能力的,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假冒注册商标案抗诉获改判

狭窄脏乱的加工环境,随意招聘的生产工人,不具备任何资质的电子烟背靠知名品牌销往海外竟售出百万余元。近日,由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提...

福建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不服《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提起行政复议案

2018年5月25日,常熟市某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复议申请人)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称复议被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复议被申请人经审查后于2018年6月1日作出《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文编号为:TMZC3118****BYSL01)。复议被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经审查后认为,复议申请人不具备提起复议申请的主体资格

上海珂帝纸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补缴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案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设立。用人单位与未经工商注册登记、不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与派遣人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用人单位与不具备缴费资格的主体的协议约定,不能免除其法定缴费义务。

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在建船舶因尚未通过各项技术检验和办理正式登记手续,难以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更不具备从事船舶营运活动的资格。因此,在建船舶的试航作业只是与“船舶建造”有关的活动,而非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列的与“船舶营运”直接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不属于限制性债权,故在建船舶试航期间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人不能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