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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现场普法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到,案发坑口均为长期封堵坑口,明显不具备空气自然流通条件,没有照明、排水、通风、应急避险等安全设施,极易发...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到,案发坑口均为长期封堵坑口,明显不具备空气自然流通条件,没有照明、排水、通风、应急避险等安全设施,极易发生高坠、透水等风险。从你们进入坑口那一刻起,就将自己的生命置于高度危险之中,随时都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这是一种对自己和家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4月16日上午,在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桑园村文化活动中心,灵宝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庭审正在进行中。法庭上,灵宝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华长达20分钟的法庭教育,让现场旁听人员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

此案由灵宝市法院院长、灵宝市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履职,八个涉矿村村干部、30多个矿企以及当地村民和矿区工作人员受邀现场观庭。

2023年11月25日19时许,刘某、蔡某等5人(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在逃)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许可、不具备保障安全生产条件下,携带工具来到灵宝市阳平镇某封堵坑口,盗采金矿石22袋。当月29日凌晨1时许,刘某等人在搬运盗采的金矿石准备原路返回时,被某矿业公司巡查人员抓获。经查明,5人盗采的金矿石净重814.25公斤,价值7.8万余元。同时,上述盗采金矿石的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刘某、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4月8日,灵宝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刘某、蔡某提起公诉。综合被告人刘某、蔡某不法事实及情节等因素,4月16日,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判后,刘某、蔡某对判决结果无异议,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天参加旁听,我才明白盗采矿石会引发地质破坏、土壤侵蚀、水源污染等诸多问题,对生态环境危害巨大。”庭审结束后,一位旁听群众感慨地说,“这种现场开庭、现场普法教育的形式,不仅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还能学到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刘立新 赵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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