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产出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与该产品能否上市销售、是否适销对路、有否利润空间等并非同一层面的问题。技术合同领域,尤其是涉及技术工业化的合同中,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不应将产品商业化认定为技术合同的目的。投资方应审慎签订涉及技术工业化的合同,在技术指标的设置和产品合格标准的选择上,应当尽可能贴近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尤应避免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或相关公众要求较高的领域,仅以市场准入标准作为合同项下的
新产品委托研制合同 1.项目名称: 2.研制内容: 3.技术指标及参数: 4.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
测试技术指标协议 ______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甲方)和_______公司(乙方)经友好协商,对__________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