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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与吉林市碧碧溪外国语实验学校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豁免执行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教育用地或教育设施豁免执行,学校应以学校的财产包括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负担其债务。 二、债权实现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应当保持平衡,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影响社会公益设施的使用。为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保障公众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对教育用地与教育设施的执行不能改变其公益性用途,不能影响实际使用。

·重庆立法护航慈善事业发展 完善慈善促进支持措施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陈乐 李瑞鸽慈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

·王小洪:为新时代公安事业发展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董凡超 中国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29日在京召开,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中国警察协会会长王小洪...

亮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津”点子

原标题:亮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津”点子   累计有效发明专利量近4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4.03件,有效注册商标量突破27万件...

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原标题:体育法迎来全面修订——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核心阅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

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研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规范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以下简称测试指南)的研制和修订工作,制定本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_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