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 的搜索结果,共23条

被告人陈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惩治利用投资虚拟货币实施的跨境网络传销

2018年初,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为噱头,策划设立“某Token”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虚拟货币作为门槛费以获得增值服务,可利用平台“智能狗搬砖”技术在不同交易场所进行套利交易,并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数额,由平台按照智能搬砖收益

虚拟货币“挖矿”合同违背法律基本原则

比特币依托于区块链技术,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产生,参与者在执行特定算法成功时,就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

银行可以兑换“π币”?假的

□ “π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已有多地网警发布风险提示,“π币”免费挖矿是倒卖用户个人信息骗取钱财的骗局。□ 虚拟货...

沂源破获网络黑客盗卖数字藏品案

数字藏品是一种利用区块链技术创建的新型数字资产,升值空间巨大,利润丰厚,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已成为数字出版物的一种新形态,而其潜在的...

当“法治”遇上“数智”,数字政法转型进行时
当“法治”遇上“数智”,数字政法转型进行时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当前,全球新一轮技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

“浩瀚星辰”变成存证数据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一排排巨大的档案柜里,每一册案卷就像浩瀚星辰,查之困难、取之费劲。如今,区块链存...

非法设立交易平台编造“空气币”骗钱

2018年,明某纠集华某等人通过架设在境外的服务器,非法设立H数字交易所平台,并上线运营交易其自编自造的U币,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U币号称区块链技术下的数字货币,实则为平台非法发行的“空气币”,没有任何市场价值和对价资本。投资者通过扫描推荐码即可在平台注册账户交易,既可以直接将资金转入平台公布的个人银行账户购买U币,也可以先在其他网站购买USDT币(泰达币)等虚拟币,再转入平台兑换U币进行交易。

·最高法电子送达的文书可在司法链平台进行在线核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12月2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更好地确保电子送达文书的真实性和公信力,依托统一建设的司法区块链平台,...

·人民法院量身定制司法解释规范“刷脸”案件审理

□ 平安特稿□ 本报记者 张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随着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普及,对个人信息的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

2022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