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一老人晨练时为寻求精神刺激,用石子划损15辆轿车。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9月底开始,在淮南市山南新区香颂小镇附近路边停放的轿车频频被人恶意划毁。11月初,警方接到第15位车主报案后,前往案发现场查看,发现这次被划损的轿车恰巧在监控范围内,从视频画面中看到在案发当日凌晨,有一个黑影在车头前短暂停留,还伸手在车的引擎盖上“摸”了一下。嫌疑人穿的衣服上有一个帽子,民警根据这一特征追踪,最后锁定住在案发附近小区的顾某某,并将其抓获。现年66岁的顾某某交代,自己不认识这些车主,和他们更没有仇怨,只是“一时兴起”,划坏车后心里很刺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底至11月初,顾某某在晨练时为寻求精神刺激,用石子等硬物将王某等15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进行任意损毁。案发后,顾某某积极赔偿全部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4万元,并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某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顾某某曾因贪污罪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赔偿全部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顾某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