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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公开审结一起盗窃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蓝棋炜)无需开锁,也不用砸车,只是挨个拉车门,遇到没有上锁的,轻易进入车内盗窃财物。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蓝棋炜)无需开锁,也不用砸车,只是挨个拉车门,遇到没有上锁的,轻易进入车内盗窃财物。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黄某利用车主的疏忽大意,采取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实行“碰运气”盗窃。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2021年5月2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某到沙县康城国际小区侧门附近,拉开被害人曾某停放在沙县康城国际小区侧门路边未上锁的小轿车车门,将被害人曾某放在该小轿车驾驶室中间扶手箱内的现金3700元人民币盗走。案发后,曾某报警,黄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该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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