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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乙扰乱法院工作秩序被拘留案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吴某甲与被告东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东阳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吴某甲与被告东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东阳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判决结果未达预期,吴某甲提起上诉。2021年5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吴某甲向东阳法院纪检组信访反映案件情况。在纪检组的监督下,法院职能部门核查了案件,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吴某甲一方在收到法院核查情况反馈后,依旧对结果不满。2021年9月6日7时40分许,吴某甲的丈夫吴某乙伙同他人驾驶皮卡车停在东阳法院西大门内的审判庭前,并在后车厢预先设置的铁架四周安装印有“承办法官涉嫌枉法裁判,请求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的4块大型展板,然后将车辆遗留现场,乘坐预先在附近等候的另一辆车离开现场。此时正值周一上班高峰,4块展板引起了许多到法院等待开庭的当事人以及众多路人围观、拍照。整个事件持续2个多小时。吴某乙捏造不实言论抹黑法官,严重扰乱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处理结果

  经调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后,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某乙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收缴了4块展板。该事件发生后,东阳法院相关领导及时对受诬告的法官开展谈心谈话,打消其思想顾虑,并通过媒体、公众号公开澄清该事件始末。

  典型意义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院工作秩序,对裁判结果不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正当权益。本案中,吴某乙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法院工作秩序,发布对法官不实言论,其行为是对法律尊严、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公然挑衅。依法对吴某乙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打击了少数当事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认知,对企图以闹压法、以访压法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当前法官的工作强度高、压力大,当法官面对不实举报时,人民法院应主动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忠诚履职的法官注入继续干事创业的“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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