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元春华 艾小川 吴志球)12月16日下午,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在当地何源镇朱坊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赔偿生态修复费2400元。
今年5月25日,被告人张某某、盛某某驾驶汽车在何源镇使用气枪打死或猎捕野生鸟类9只,包括6只山斑鸠、2只环颈雉,1只鸳鸯(活体)。其中山斑鸠、环颈雉为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鸳鸯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2直播”栏目组进行直播庭审,观看人数超过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