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戴传保 李莉莉)一男子招募员工成立多个工作室,为网络赌客充值或提现赌资超八千万元。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杰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174余万元。
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间,被告人胡某杰单独出资或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共同出资,先后在福鼎市五处民房内设立工作室,代理网络赌博平台充值或提现业务。胡某杰从上家购买赌博网站充值或提现代理权,为四个赌博网站担任充值代理,提供银行账户,利用某平台账户接收网络赌博参与者赌资,并将赌资转账给赌博网站指定的账户,为参赌者在赌博网站注册的账户充值上分,从中赚取充值金额2%至2.5%不等的利润;为两个赌博网站担任提现代理,接收上家赌资并以为赌客下分的形式帮助赌客提现。期间,胡某杰先后雇请12名员工(均另案处理),在工作室从事充值或提现业务,涉案赌资共计8094万余元,获利174万余元。2021年4月,胡某杰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扣押65张银行卡、19个优盾和73部手机等作案工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杰明知他人开设网络赌博网站招赌,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为网站和线上参赌人员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其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