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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某辱骂法官、违反法庭纪律被罚款、拘留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至2020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雷某与北京某服装公司、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雷某向法院...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至2020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雷某与北京某服装公司、北京某物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雷某向法院递交反诉申请,将反诉标的数额提升至1亿元,并要求移转至中院审理。主审法官多次致电雷某,通知其来法院进行管辖权异议谈话,雷某均拒绝。2019年12月中旬,主审法官突然接到雷某电话,称要递交材料,因主审法官当天已经安排其他案件的庭审,故通知其待庭后安排谈话。但雷某与其子雷某某及律师来到法庭,称法院无权安排谈话。主审法官多次向其释明管辖权异议处理规范及法庭秩序,但雷某与雷某某情绪激动,在法庭大吵大闹。主审法官立即将情况上报,根据应急状况处置办法,让法警及医护人员也参与了处置。法官多次释明不遵守法庭纪律的后果,对雷某与雷某某进行劝诫,但二人不知悔改,继续在法庭和走廊大声谩骂、侮辱主审法官。其间,雷某某还无理哭闹、撒泼打滚,报警并要求120到场检查身体,严重影响了法庭秩序。

  处理结果

  雷某某公然辱骂法官、哄闹法庭,不仅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行为性质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西城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对雷某某处以罚款5万元、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雷某将诉讼请求提升至1亿元,想要利用管辖层级规定,移级管辖,扩大影响。在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过程中,雷某某不遵守程序规定,在法庭中辱骂审判人员,哄闹法庭,不仅影响本案的处理,甚至影响到其他庭审的进行,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承认错误。雷某某的行为不仅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依法对雷某某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决定,一方面切实维护了审判人员的人格尊严,有力保障了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效维护了法庭秩序,依法捍卫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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