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彭显荣)11月8日,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珙泉法庭联合珙泉镇中心村协调小组,对一起因家庭矛盾而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和当地村干部协同努力、释法明理,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在该起纠纷案件中,原告方何某与张某已是耄耋之年且健康欠佳,其育有一女何某某已年过半百且身体一瘸一拐。本应是守望相助的家庭,却因为生活琐事而近乎仇人,常常针尖对麦芒地相处甚至发生辱骂、肢体冲突等现象,何某与张某要将自己的独生女何某某赶出家门。承办法官认为,此案属于“家事”,双方当事人都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遂决定进村入户开展调解工作。
当天,法官与中心村协调小组组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双向沟通,通过拉家常、讲道理,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宣泄情绪,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认真帮他们分析矛盾的症结。
经过长达3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表示,今后遇矛盾一定多反思、多克制,一定和睦相处,不发生冲突,双方矛盾终于化解。
珙泉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