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黄小辉 甘兆扬)11月3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处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2019年9月,某油品公司与某桥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油品公司按约定提供了油品,但桥梁公司始终拖欠货款78万余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油品公司提起诉讼。
由于案件事关企业切身利益且金额巨大,贵溪法院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因油品公司位于北京,承办法官基于疫情防控及减轻原告诉累等方面考虑,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油品公司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听取该公司意见和诉求,同时,多次对桥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法治宣讲和教育劝导,阐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
待双方对立情绪缓和后,11月3日上午,承办法官以微信视频的形式组织双方调解,全力调和双方矛盾和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桥梁公司确认尚欠油品公司货款78.3万元,该款项由桥梁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中持续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切实减轻各方诉累,不断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助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快转化为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