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晓林)近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夏某某已耄耋之年,育有两子一女。现老人体弱多病,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但其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夏某某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吴晓林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便,遂决定到原告家中巡回审理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从老人意愿、子女法定义务以及中国亲情传统文化等方面,劝解各子女尊重老人的选择,积极履行赡养义务。长子、长女当庭表示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具体方案以原告意愿为准。然而,因次子未参加诉讼,本案未能当庭调解,法院将择期依法作出判决。